徽山。

苍青色的牯牛大岗。

两道人影凭栏而立。

一个是年轻女子,身材修长,穿窄袖紫衫白犀带,配上那英气而绝美的容颜,倒是像极了熬鹰走狗的豪奢子弟。

实际上,轩辕家的女子几乎个个沉鱼落雁,而且燕瘦环肥,各有千秋,她更是佼佼者。换上一身女装,梳妆打扮,未必不能名列胭脂评。

而少女的名字也与身上的着装相配——轩辕青锋。

她年幼抓阄时,抓了柄小巧青玉剑,便有了这名字。

旁边那腰悬古剑,身材雄伟,散发着丝丝缕缕锋锐剑气的老者,便是轩辕家的主事人,轩辕国器,也就是轩辕青锋的爷爷。

当年老祖宗轩辕大磐一败再败后,闭关修行,就是由轩辕国器一手撑起大梁。

年轻时寂寂无名,近二十年才声名鹊起,下山第一战便挑了最硬的吴家剑冢做磨剑石,逼的吴家素王剑出鞘,虽败犹荣,被称作大器晚成。

“爷爷,今天来了好多人。”

轩辕青锋向下望去,人头涌涌,大多都是佩刀带剑的武林人士,竟还有不少官府人士。

“这有什么好看的,每年都是这般,等老祖百岁大寿时,那才要热闹,整个剑州为之祝贺。”鬓发如霜的轩辕国器笑了笑,忽然话锋一转道:“对了,我提醒你一句,你栽培的那袁庭山狼子野心,小心养狗不成反被狗咬。”

轩辕青锋身躯微颤,低着头,声音微沉:“青锋找不到更合适的人选,他的天赋不错,而且为人狠辣老练。只要他能挡得住老祖宗十招,青锋……青锋就不用去牯牛降了啊。”

轩辕国器摇了摇头,叹息一声:“这都是命。”

“命……”山风猎猎,轩辕青锋拢了拢衣领,忽然觉得有一股刺骨寒意生出。

“青锋,山头风大,添件衣服吧。”

一名与轩辕国器有七分形似的中年儒士咳嗽着走了过来,发髻系着一方逍遥巾,一手握着《道德禁雷咒》,另一只手拿着件青色外衣。

“爷爷,青锋有事先走了。”轩辕青锋俏脸一沉,转身离开,全然不理会她身后父亲关切而痛苦的眼神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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